【原创】性性色色的生活感触(第二篇)
【关于同性恋】就我能够感触到的资料,同性恋是古今中外一直就存在的,并且不论男女均有嗜此者。所谓“存在即是合理”,在同性恋这个事情上貌似也能够说得过去。但近年来我耳闻目睹到的资讯不少在说"同性恋应该被社会认可”并应“立法保障”之。于是仁智互见的吵吵声充斥耳目。
有曰:同性恋乃变态行为,以人类未来,衍生计,不应该被社会所保障。
又有曰:从天赋人权自由意志理念出发虑,同性恋是一种本能,亦当同列于人类欲望之行列,并与异性恋一同光明正大分庭抗礼。
不由人不信“矛盾世界的对立统一”之学术昌明。
而问题在于,所有的世间存在--即便它是“合理”的---就一定应该被摆在“桌面”上“倡扬”吗?也许未必吧,即便是男婚女嫁达成之后随而发生的苟且之事,够合情合理合法了吧?也够顺乎天伦了吧?可多少人见过哪对儿夫妇赤裸裸着臀体把房事过在街市上了的呢?慢说同性恋这样的事情不但违反“异性相吸”的物理定理,又还忤逆了人们千百年久而久之修养成的“固见”?!
“哎,饮色!你要阐述的是个什么样子的观点啊?”我想各位一定会这样问的吧?!是啊,请听我说出我的感触----
饮色窃以为,同性恋的存在也许是合理的(至少人类目前还没有令全人类皆信服的论说来讨伐之),但它的存在方式貌似应该是有讲究的。如果你在不碍人眼目,观瞻的地方“自由”地“爱你所爱”,别人硬要掘地三尺滴把你抠出来挞伐--那肯定是他们不对!但如果你同性恋们硬要反过来"以少抗多'的让更广泛的人们每天熟视无睹滴去待见你--这个嘛---恐怕还需要你们自个儿多考虑考虑--是你们自个儿太拗了?还是全社会跟你们过不去?!
所以,也许你同性恋的存在是有道理的,但你的“存在方式”同样是需要“道理支持”的哦!
(注:本帖阐述纯属私家个见,谨以此与不同见解者交流。)
[ 本帖最后由 饮色 于 2012-3-6 16:15 编辑 ]